E說我們好像有來過這一家。我說是嗎? 我完全沒有印象。推門進去,噢,是的,有來過沒錯,兩年前。我還記得那次是剛在牛棚看完Tizzy Bac,噗。
東西依然不好喝,但那張沙發還是很舒服。脫掉鞋子整個人攤坐上去,窗外的霓虹光管招牌上斗大的「味千拉麵」,往下一看,三三兩兩的人愉快的穿梭在各家店舖,明明就快半夜十二點了。
「再過兩年應該還是會一樣吧,哈。」 E說。 也對。畢竟像這樣半夜裡亂走亂逛,然後找個地方坐下來談我們或無聊或精彩的人生,這個習慣我們也斷斷續續的維持了快十年了吧 — 喂,我們並沒有很老喔,只是我們從高中起就愛到處亂走。
但,還是有些東西不一樣了吧。比如說,兩年前這個時候我是論文剛丟出去,邊享受最後一個暑假邊哀號著路要怎麼走; 兩年後的今天我是幾個notices剛丟出去,有些人的生殺大權在我手。又比如說,兩年後的今天,E說她已經找到她要的那棵樹了。
「定下來很好呀,反正我知道已經不可能找到一棵更好的樹了,噗呲。」
「噗,我最怕就是定下來了, 如果有人要我嫁他還房子車子兒子什麼都想好了,
我會嚇到逃走吧……」
「哈哈,你還是立志要擁抱整個樹林嗎?」
「沒,應該說,一開始我也是只想找一棵樹的,我見到了,但也已經知道那棵樹我是永遠得不到的了,所以我回歸樹林好了XD。而且是不是會找到另一棵樹,其實已經不太在乎了。」
「喔,這個答案我滿意。」
窗外的招牌還是一閃一閃,街上的人流也依然沒有減少。店來音響傳來Better Man,一如很多很多年以前一樣。
「Damn!!! XDDDD」
也許一切真的還是沒有改變吧。




